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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1届广交会网上举办 助力企业抢抓RCEP新机遇
    第131届广交会网上举办 助力企业抢抓RCEP新机遇
    第13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新闻发布会14日在广交会展馆举行。广交会新闻发言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副主任徐兵表示,本届广交会以“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主题,于4月15日-24日在网上举办,展期10天。作为全方位对外开放平台,广交会引导鼓励企业以RCEP实施为契机,全力开拓国际市场。 徐兵介绍,本届广交会与老挝工商会、越南中国商会和东盟家具工业理事会3家RCEP成员国工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至此,广交会的全球合作伙伴达到170家,其中来自RCEP成员国的合作伙伴40家,实现了RCEP成员国全覆盖。 据悉,RCEP成员国共有117家企业参加进口展,占进口展参展企业的29.1%。广交会进口展在帮助RCEP成员国企业开拓中国市场的同时,也共享广交会全球采购商资源,快速打开全球市场,实现产品“卖全球”,分享全球市场机遇。
    04-15
    2022
  • 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0.5%
    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0.5%
    2022年4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李魁文表示,据海关初步测算,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4345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出口3104亿元,增长2.6%;进口1241亿元,下降4.2%。海关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9.42万亿元,增长10.7%,其中出口5.23万亿元,同比增长13.4%;进口4.19万亿元,同比增长7.5%。 海关统计显示,一季度,我国外贸结构持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5.95万亿元,同比增长13.9%。我国对东盟、欧盟、美国、韩国分别进出口1.35万亿元、1.31万亿元、1.18万亿元、574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4%、10.2%、9.9%和12.3%。同期,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合计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6.7%。我国与RCEP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2.86万亿元,同比增长6.9% 2022年1月1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跨境电商方面,为助力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2021年下半年,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全国海关正式复制推广,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98万亿元,增长1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增长24.5%。
    04-15
    2022
  • 《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21年9月,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70号公告(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自2021年9月10日起,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以下简称退货中心仓模式)。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退货中心仓模式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中心仓企业)可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海关监管制度。   二、为何要全面复制推广   通过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试点情况的总结,试点海关反映此项改革有利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监管,试点企业表示退货中心仓模式实现了运营成本集约化,减轻了企业资金和人力成本负担。2020年,退货中心仓模式被纳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37项改革试点之一。今年,海关总署党委将全面复制推广退货中心仓模式确定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民生项目,助力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   退货中心仓模式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零售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商品的退货。   四、业务开展条件   (一)企业资质要求   申请设置退货中心仓并据此开展退货管理业务的退货中心仓企业,其海关信用等级不得为失信企业。   (二)相关软硬件要求   退货中心仓企业开展退货业务时,应划定专门区位,配备与海关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WMS)对退货中心仓内商品的分拣、理货等作业进行信息化管理,并按照海关规定的方式与海关信息化监管系统联网,向海关报送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的相关数据,接受海关监管。   (三)内控制度要求   退货中心仓企业应当建立退货流程监控体系、商品溯源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保证退货商品为原出区域商品,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退货中心仓企业应注重安全生产,做好退货风险防控,从退货揽收、卡口入区域、消费者管理等方面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遵守区域管理制度并配合海关强化对退货中心仓内商品的实货监管。   五、基本业务流程
    04-13
    2022
  • 自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自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记者2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等八部门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根据此次发布的公告,我国现行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进一步优化:增加滑雪用具、番茄汁、高尔夫球用具等29个商品税目,删除刀剑1个商品税目。 “此次纳入清单的都是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百姓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这些商品有望更加方便、实惠。这不仅有利于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于消费者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有利于促进各国共享中国市场机遇。”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说。 2016年4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明确允许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范围及相应监管要求。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采取‘正面清单’管理。自2016年发布以来,清单经过多次调整,商品税目数量不断增加、类别更加丰富,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田国锋说。 此外,此次清单调整还包括以下方面:根据近年我国税则税目变化情况,调整部分商品税则号列;为履行相关国际公约,加强进口监督管理,调整部分商品备注。业内人士表示,上述调整与此前出台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衔接,维护了制度的一致性和权威性,也体现了我国履行相关国际公约的严肃性。
    03-21
    2022
  • 跨境电商创新生态逆势增长
    跨境电商创新生态逆势增长
    为应对疫情对全球贸易和供应链的冲击,中国跨境电商创新外贸模式,实现稳中提质逆势增长。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不断优化服务体系、释放政策红利的催化下,我国跨境电商主体持续增多变强,新业态新生态不断涌现,在做大跨境电商“蛋糕”的同时,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赋能,提升跨境贸易的数字化水平,打造跨境电商特色产业集群,帮助更多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实现转型发展。
    03-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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